第十四届上海国际电影节·手机电影节
中美学生短片评展活动章程
上海国际电影节,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国际电影制片人协会承认的非专门类竞赛型电影节。作为中国唯一的国际A类电影节,上海国际电影节一直重视发掘并扶持电影新人,为青年学生导演提供了一个实现电影梦想的宝贵机会,为其跨入电影行业搭建平台。
今年上海国际电影节将首度介入新媒体领域,借助手机这一新兴的传播载体,举行"手机电影节"活动。"手机电影节"有国际手机短片竞赛展映、论坛以及中美学生短片评展等主体活动组成,为创意短片开辟了一个新媒体展示的国际平台。
"中美学生短片评展" 活动,旨在推动中美两国影视专业大学生的国际交流,激发青年学生导演的才华,鼓励优秀的影视短片创作。本活动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展开专业权威的评审流程。受上海国际电影节组委会委托,上海大学影视学院和美国夏威夷大学媒体创意学院作为承办单位,负责组织"中美学生短片评展"活动的各项工作。
参赛要求:
- 所有参赛者必须是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或美国在校学生,或应届毕业生。
- 参加中美学生短片评展的短片每部片长不得超过30分钟。
- 接受各种类型的短片报名(包括剧情片、纪录片、动画片等)。
- 报名截止日期:2011年5月10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 "中美学生短片评展" 报名表及活动详情请见http://www.suftv.shu.edu.cn
奖项设置:
- 经过组委会甄选,将有20部短片作品入围评奖单元并进行展映,入围作品将获得上海国际电影节手机电影节颁发的入围证书。
- 组委会将邀请国际专业电影人组成的评委会进行评审,最后通过投票获得最终结果。奖项包括:最佳剧情短片、最佳纪录短片、最佳动画短片、最佳实验短片、最佳导演奖、谢晋特别奖。获奖作品将获得上海国际电影节手机电影节颁发的获奖证书。
- 所有报名参加"中美学生短片评展"的学生短片,可同时报名参加上海国际电影节"手机电影节"手机短片的评选,须另外填写报名表,详情请见www.mobile-siff.com。
作品申请:
1,填写完整的纸质报名申请表并签字确认;
2,短片作品的DVD影碟光盘;
3,报名材料的数据光盘(报名表电子文档、JPG格式1024*768以上剧照和导演照片各一张);以上材料一起寄至学生短片评展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 中国上海市延长路149号上海大学影视学院308信箱
邮编:200072 (请在邮件及信封上注明:上海电影节中美学生短片评展)
联系方式:电子邮箱:film@shu.edu.cn 电话:+86-21-56333674 联系人:陈晓达、蒋安
- 为便于国际评委审看,报名者寄送的短片,非英语对白的影片必须在影片上打有英文字幕。
- 所有的申请文件,包括DVD将不会返还给参赛者。
- 中美学生短片评展活动,组委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组委会将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与参赛者保持联系,请保证申请表中的邮箱地址及所有信息真实并有效。
入围邀请:
- 入围作品的主创人员(每部作品限一位)将被邀请参加2011年6月举行的上海国际电影节手机电影节或上海国际电影节的其他活动,包括电影论坛及其"大师班"单元,亚洲新人奖颁奖晚会等等。
- 组委会将为非上海地区的入围作品的主创人员(每部作品限一位)免费提供上海国际电影节期间4晚的住宿。
- 组委会邀请只对被邀请本人有效。如有任何变化,请及时与组委会联系。
关于授权:
- 参赛者所有的报名资料,包括故事梗概,照片,剧照等等,组委会有权刊登在会刊或其他相关的宣传资料中。参赛者本人将对所有报名资料的真实性和短片的原创性负责。如由此引发的任何侵权事件发生,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 参赛者应承诺其享有提供短片之完整版权,并同意免费授权组委会对其作品享有播出权,授权期限为2011年5月1日至2011年7月31日。除上海国际电影节期间的官方展映之外,组委会有权将其作品在电视媒体或其他各种新媒体进行播放。
- 对于参赛作品中所使用的素材,包括但不仅限于音乐,参赛者将独立负责其版权事宜。如由此发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参赛者需全权负责。
- 参赛者免费授权组委会为宣传推广手机电影节或参赛作品之目的,剪辑参赛作品或使用其中的剧照、音乐等元素制作宣传片并在各种媒体上播放。
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本章程。
本活动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上海国际电影节中美学生短片评展活动组委会所有。
第十四届上海国际电影节·手机电影节
"中美学生短片评展"
报名表
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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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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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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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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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拍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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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型
(请划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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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 □动画 □ 实验 □ 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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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报上海电影节手机电影节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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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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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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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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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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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年级
(专/本/硕/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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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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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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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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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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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合作者简介及分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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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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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赛作品不能含有色情、暴力等因素,不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
2.参赛作者是参赛作品的合法拥有者,享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并对参赛作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3.参赛作品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组委会根据活动章程有权在媒体展示、展播、剪辑和推广,或用于与艺术教育相关的活动。
4.组委会不承担参赛作品在邮寄过程中的丢失、毁损责任及其他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任何参赛资料的遗失、错误或毁损责任。
5,凡报名参加本次活动,即被视为承认并接受活动章程,组委会保留对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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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表复印有效)
2011年第十四届上海国际电影节中美学生短片评展活动章程及报名表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