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年度上海电影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公示
2017——2018年度上海电影学院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评审细则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15日——2018年11月19日12时,如有问题请联系:66695786,联系人:狄锐
附:
2017-2018年度上海电影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细则
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必备条件
1、上海大学在读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研究生一年级新生、延长学习年限研究生不参加评选;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且道德品质端正;
3、成绩优秀,并获当年度奖学金;
4、达到符合申请上海大学相应学位的科研指标要求;
5、社区评定必须在B或以上等级;
6、本年度必须至少参加10次集体活动(含研究生三大节、首日教育以及学术讲座等评定委员会认可的)。
二、加分条件
1、科研成果加分(含学术型研究生的论文和专业型研究生的作品):
1)学术类成果:具有代表性3项成果累计,国际级期刊8分,国内重要期刊6分,核心期刊4分;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但成果最高计分上限为10分。
2)专业类成果:具有代表性3项成果累计,国际级8分,国家级6分,省市级4分;一等奖全分,二等奖乘0.8系数,三等奖乘0.6系数,入围奖参照奖学金条例;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但成果最高计分上限为10分。
2、获奖加分:(考虑到专业奖励在奖学金中体现,本荣誉不包括专业方面的奖励)
1)国家级一等奖10分,国家级二等奖8分,国家级三等奖6分。(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2)省市级一等奖8分,省市级二等奖6分,省市级三等奖4分;(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3)校级一等奖6分,校级二等奖4分,校级三等奖2分;(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4)校部门含学院级一等奖4分,校部门含学院级二等奖2分,校部门含学院级三等奖1分;(入围或等同入围不加分,第一作者60%,第二作者40%,第三及以后作者不计分)。
入围或等同入围的奖项参照下一级别的二等奖加分,以上获奖证书的认定由评定委员会负责认定。
3、学生干部类别加分:
1)校研会主席10分,校研会副主席8.5分,校研会部长7.0分;
2)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9分,学院党总支委员7.5分,支部书记7分,支部委员3分;
3)学院研究生团总支书记8.5分,学院团总支委员7分 ,团支部书记6分,支部委员1分;
4)学院研会主席8.5分,学院研会副主席7分,学院研会部长6分;
5)各年级班长6分。
学生干部范围包括党总支、团总支、研究生会、班长等学生组织,以上分值必须是认定合格的学生干部才能够得分,认定不合格者不得分,具体认定:党总支、团总支、研会主席团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组成评委会,党支部、团支部、班长由党总支组成评委会,研究生会部长等由研会主席团组成评委会。
三、相同情况下,综合社会公益、应届毕业生落户上海以及奖项分布状况等情况由评定委员会考虑排序。
四、以上未提及的情况由评定委员会认定处理。
上海电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18年11月
(2014年12月学位分委员会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