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诗歌朗诵大赛通知

创建时间:  2007/10/30  罗清池   浏览次数:

原创诗歌朗诵大赛通知

 

我院将组队参加上海大学"党的光辉照我心"大学生原创诗歌朗诵大赛,现面向全院公开选拔参赛选手。参赛队人员构成:诗词创作人员、朗诵表演人员若干。
有意者请在10月30日之前将个人信息(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报名诗词创作还是朗诵表演)发送至邮箱trista@shu.edu.cn或编写短信发送至13472440269
 
附:
关于举办 "党的光辉照我心"
2007年上海大学大学生原创诗歌朗诵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系)团委、研究生工作团委:
为了庆祝党的十七 大胜利召开,讴歌党在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取得的伟大成就,同时为了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进一步践行钱伟长教育思想的思想精髓和丰富内涵,贯 彻钱伟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全面发展的人的育人理念,展现青年学生的时代风貌,繁荣校园文化,凝聚青年学生,构建和谐校园,学校拟于07年10月至12月举办 "党的光辉照我心"2007年上海大学大学生原创诗歌朗诵大赛,相关安排如下:
一、主办单位
上海大学党委宣传部
上海大学精神文明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上海大学委员会
二、活动规则
1、组队形式: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一支参赛队,由学院相关党政领导担任领队,学院团委书记负责具体工作,研究生专门组织一支代表队参加比赛。在校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参赛队,也可参加学院(系)参赛队。参赛队人员构成:领队1人,诗词创作人员、朗诵表演人员若干。
2、参赛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健康向上,主题为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体现钱伟长教育思想精髓和内涵,体现新时代上大人的精神风貌。
2)参赛作品必须是我校学生的原创作品(可以使用已发表作品),各队伍要求朗诵本学院学生创作的诗歌作品,两轮比赛参赛作品可重复。
3)参赛作品体裁不限,可以是新诗、古典诗词或散文诗,可以是单篇诗歌或组诗,也可以是诗剧等其他形式。作品表现形式不限,但须以诗歌朗诵为主,参与表演人数不得少于6人,表演时间为6至8分钟。
4)表演者普通话声韵调标准、言语流畅、感情表达自然。
3、评委:主办方将邀请校内外专家担任初、决赛评委。
三、活动表彰
设立金奖2名、银奖4名、铜奖4名,另设作品奖、朗诵奖等单项奖若干,奖励形式另行通知。
四、日程安排
2007年10月26日(周五)上午10时前上交诗歌朗诵大赛项目组申报表,11月14日(周三)上交诗歌朗诵大赛节目报名表,11月27日(周二)举行初赛,产生十支参赛队进入决赛,初定于2007年12月9日(周日)晚举行决赛。
五、评比标准
评分标准分为作品内容、朗诵水平、精神风貌、舞台表现四个方面。
 
报名截止时间:10月30日
联系人: 明玥 13472440269 trista@shu.edu.cn

上一条:陈宪教授为我院学生做“走向以人为本的发展”讲座

下一条:英国利兹大学研究生项目介绍会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