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上海市以及上海大学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和面试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小组成员要严谨求实、办事公正、无直系亲属报考。
二、接收专业名额
根据上海大学下达的2023年各研究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上海电影学院各研究生专业接收推免生名额见学校研究生招生网:https://yjszs.shu.edu.cn/
三、复试资格审查
1、申请人须为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2、符合《上海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的申请条件。
四、复试材料提交
1、2023年上海大学推免生招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签字扫描件或清晰照片版);
2、本科阶段成绩大表(需有学校教务处公章);
3、外语能力证书(含四六级、雅思、托福);
4、其他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直博生者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注:请按照上面顺序整理好文件,汇总成一个pdf文档,以申请的二级专业+姓名+本科学校命名(如“电影学+王某某+上海大学”), 于通知的规定时间前发送至邮箱:ysyjs@oa.shu.edu.cn。
五、复试程序
1、复试通知。复试通知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发送(在系统开放之前,将通过上海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发送复试相关通知),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备案手机或系统信息,须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确认,逾期视为主动放弃。
2、复试形式。因疫情原因,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研究生复试采用网络线上面试方式进行,主平台使用“腾讯会议”。复试前考生需根据学院复试通知要求对使用平台提前测试,具体相关操作流程请参见附件《腾讯会议平台使用说明》,并熟悉《2023年上海大学推免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须知》相关规定。
3、复试内容及分值。复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查学生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和外语水平。复试分英语和专业两部分,总成绩100分,其中英语30分,专业70分。
4、复试小组。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教师选聘指导意见,结合复试工作要求,学院遴选责任心强、品行端正、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和学术及外语水平高的专业教师按专业方向组建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考官不少于5人。
5、复试时间。每一位考生的复试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直博生不少于30分钟)。
6、复试网络环境:(1)网络远程复试原则上要求每一个考生具备有独立、不受干扰的面试房间,稳定的网络,满足双机位要求,即一台带有摄像头的电脑用于回答问题(摄像头和话筒均打开),一部可以摄像的手机或平板电脑用于实时拍摄考生面试环境(需打开摄像头和话筒,可以看到完整的考生面试环境,且无旁人在面试房间)。复试小组将在正式面试前确认考生的面试环境与网络条件,对远程网络面试平台进行培训和试用。(2)如果面试时出现网络拥堵、掉线等异常情况,在征得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复试小组将采用备用平台,以保证考生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下进行面试。
六、复试安排
1、学院通过电话、微信或邮箱通知复试考生领取复试通知,进行资格审查,反馈确认考生符合复试网络条件,对特殊情况做好预案。
2、按照复试时间安排分批测试复试网络环境和复试流程。
3、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在材料审核基础上分批分专业组织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请注意上海大学推免预报名系统备案的联系信息或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
4、第一批复试将在9月24-27日进行。
七、录取办法及奖助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凡在推免过程中发现有欺诈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的最后成绩按复试成绩排序,按分数由高向低顺序提出拟录取名单。
5、复试全部结束后当天,学院将复试成绩及时通知考生。对拟录取推免生,学院将发出拟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拟录取通知为准),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在教育部推免系统予以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最后录取名单由校研究生院公示。
6、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办法,结合上海电影学院具体情况,评定公布通过复试考生的第一学年学业奖学金的等第。
八、复试的监督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参与复试过程的各个环节,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凡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
2、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复试的人员,不得参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3、实行申诉复议制度。考生如对学院招生复试过程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申诉(电话:021-56333674),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会对申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限时复议反馈。
九、其它
公示录取的考生请按照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信息及时下载政审表并登记接收录取通知书地址。
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