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我校硕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6年,博士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为8年,对超过学校规定最长学习年限仍未完成学业者,应予以退学处理。截至目前,上海电影学院共有3 位研究生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且未到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清退处理工作的通知》,现通知以下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同学于2020年11月15日前到上海电影学院院系办理退学手续,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11月5日- 11月4日。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上海电影学院 (021— 56333674)反映。公告期满后,学校将对未到校办理手续的研究生做退学处理。
上海电影学院
2020年 11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