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上海大学数字媒体课外作品大赛(以下简称"数媒大赛")是由上海大学教务处和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主办,旨在激发大学生对数字媒体作品创作的兴趣与潜能,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促进数字媒体相关专业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提升数字媒体相关专业大学生利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的能力,促进就业的学科性竞赛。
二、参赛对象
具有上海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均可报名参赛。竞赛以团队形式,自由组队,每支参赛队不超过4名学生。每支参赛队须设1-2名指导教师,负责参赛队伍的指导、管理等工作。
三、参赛作品
1.参赛队自主命题,自主设计。参赛作品类型分为:
(1) 影视DV类(包括动漫、微电影等);
(2) 交互网站类;
(3) 互动游戏类(包括APP游戏、PC游戏、网页游戏等);
(4) 虚拟现实类;
(5) 移动终端应用类;
(6)数字艺术(包括平面、三维建模等);
(7)其他类;
参赛作品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2.所有参赛作品须得到组委会认可后方能参评,如果参赛队伍所报题目及内容违反赛事精神和章程,组委会有权要求参赛队伍进行修改或取消参赛资格。
3.参赛队的参赛内容应该是参赛队员独立设计、开发完成的原创性作品,严禁抄袭、剽窃等行为。凡发现抄袭、剽窃等行为,将取消参赛队伍的参赛资格,并追究有关指导教师和学院的责任。
4.凡已公开发布并已获得商业价值的产品不得参赛;凡有知识产权纠纷的作品不得参赛;与企业合作即将对外发布的产品不得参赛。
四、竞赛与评奖
1.参赛作品提交截止日期:2017年09月30日。
2.参赛作品的提交方式为刻录成光盘,打印《2017年上海大学数字媒体课外作品大赛参赛报名表》,经指导老师签字、院系盖章后,连同光盘一起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到或直接送到竞赛组委会。光盘的内容应包括:参赛作品、作品运行环境说明及支撑软件(如为交互式的作品,建议另行录制作品演示的视频)、参赛报名表电子版。
邮寄地址:上海市延长路149号上海电影学院二教304室,邮编:200072
收 件 人:罗老师
联系电话:56331675,邮件:lqc268@163.com
4.竞赛评审专家组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设计方案创新性与原创性、作品视觉美观性、作品技术复杂性、作品的行业特色性与商业价值、作品完成程度、作品文档的规范性等。
5.评审方式:专家审阅作品设计报告、作品,依据评审规则对参赛作品进行分项打分,并给出评审意见。每一件作品有三位专家进行评审。
6.最后竞赛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打分和评审意见,集体讨论,并最终确定参赛作品的等级。
五、获奖
1.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4个奖项。其中,特等奖可空缺;一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进入决赛队伍的五分之一;二等奖获奖比例原则上不超过进入决赛的队伍的三分之一。
2.竞赛按照行业特色性/商业价值、创意、创新、指导教师等类别设最佳和优秀两级奖项。
3.竞赛颁发统一的获奖证书,对获奖学生及指导教师予以奖励。
4.所有获奖队伍及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5. 优秀作品可直接推荐参加全国竞赛。
六、指导老师
1.指导教师必须是上海大学在职教师。
2.指导教师可以指导学生选题,设计方案的论证,但具体的作品制作与作品简介必须由参赛学生独立完成。
3.指导教师负责参赛作品的原创性。
4.组委会将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并予以表彰和奖励。
七、其它
竞赛主办方:上海大学教务处、上海电影学院
竞赛承办方: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影视工程系
上海电影学院
2017年6月5日
附件1: 2017年上海市大学生数字媒体课外作品大赛作品规范
一、作品存放要求
作品以光盘形式报送。存放作品的总文件夹必须以"学院-姓名-作品名称"命名,学院为参赛队伍第一位成员所在学院,姓名为参赛队伍第一位成员姓名。总文件夹下必须提供"运行文件"、"源文件"和"支持与说明"三个子文件夹,具体要求如下:
1."运行文件"文件夹
该文件夹用于存放参加评审的作品,指发布后可脱离开发环境直接运行的文件。
2."源文件"文件夹
该文件夹用于存放程序源文件、代码、素材文档、拍摄花絮等数据文件。如由于文件容量原因则可以选择性提供主要部分,但要能反映作品的原创性。
3."支持与说明"文件夹
该文件夹用于存放作品简介、作品截图以及保证作品正常运行的说明文档和插件。
(1) 作品简介:提供不少于500字的参赛作品简介(word格式);如涉及引用请一并在此注明出处。
(2) 作品截图:参赛作品代表图片一张,JPEG格式,分辨率为800*600。
(3) 说明文档:保证作品正常运行的说明(word格式),包括开发、安装、配置的系统与软件版本及要求,分步骤详细的安装配置说明等。
(4) 特殊插件:提供作品正常运行需要的特殊软件或插件。
二、作品安装、配置及执行
1.作品在Windows XP/Win7/Win10系统中能正常运行,对操作系统版本有要求的必须注明;
2.提倡使用绿色软件,并进行多设备安装测试;
3.网站形式的作品需支持不同虚拟目录的配置安装,并提供详细的配置安装说明文档,对IE各版本,Firefox等浏览器支持完好。开发平台可以为html、asp、asp.net、jsp、php等,数据库可以采用access、sql server、mysql。如使用SQL SERVER数据库,要求用"附加"的数据,不用"备份/还原"的数据,sa账号的密码为sasa。
4.App形式作品如有服务端程序,需自行配置服务端,并能够保证在评审期间正常使用,客户端安装包需保证能够正常安装。
5.若作品是DV形式,请以DVD形式记录(MPEG2,标清及以上),并提供FLV格式版本,且片头字幕需注明参赛作品名称、时长、拍摄地点、剧情简介,片尾字幕需注明主创人员名单、学校单位;
6.若作品是动画形式,请提供FLV格式版本;
7.作品如果涉及登录,前台账号和密码均为guest;后台管理员登录名和密码均为admin。如果有特殊要求,必须在"说明文档"里注明。
三、其它
1.繁体字问题
原则上不允许使用繁体字、异体字,根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保留或使用繁体字、异体字:
(1) 文物古迹;
(2) 姓氏中的异体字;
(3) 书法、篆刻等艺术作品;
(4) 题词和招牌中的手书字;
(5) 出版、教学、研究中需要使用的;
(6)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特殊情况。
同时,已有的题词和手书招牌使用繁体字、异体字的,必须在适当的位置配有规范汉字。人名用字提倡使用规范汉字、常用字。
2.违规问题处理
对不符合作品报送及技术规范要求或技术环境配置不清楚将予以降级或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