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电影学院第二届“榜样引领计划”的评选通知

创建时间:  2017/04/13  倪瑜   浏览次数:

为了表彰学生先进,树立模范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于春季学期举办2017年第二届"榜样引领计划"。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上海电影学院"榜样引领计划"通过遴选、奖励、宣传不同领域有卓越表现的学生个人,旨在有效发挥同辈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形成学有标杆、追有目标、行有方向的良好风气,从而引导大学生形成向上、向善的精神力量。
二、组织机构
1、设立"榜样引领计划"评审委员会,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教学院长和辅导员、班主任组成。
2、由学院团委具体负责"榜样引领计划"的评选和表彰事宜,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后续辐射和宣传工作。
三、覆盖对象
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全体在校本科生
四、活动内容
该计划由宣传动员、榜样评选、表彰总结、后续辐射四个部分组成,按阶段分步推进。
五、评选类别及条件
在全面发展、学业优秀、创新实践、学生干部、公益服务、文艺体育、卓越新生等7个领域设立奖项,表彰在这些领域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总共评选出10个优秀典型和10个提名奖。为确保本奖励计划评选出的都是各领域最具代表性的学生,参评学生必须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1)思想积极向上,品行端正,有良好的修养和习惯。
(2)遵守国家法律及校纪校规,无违规违纪记录。
(3)学习努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课程。
(4)关心集体他人,积极参加学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同时,还需要根据各奖项的要求具备相应的条件:
评选类别
评选条件
评选人数
全面发展
综合素质优秀,曾获得过上海大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且至少在学业优秀、创新实践、学生干部、公益服务、文艺体育等评选类别中满足3项(含)以上。
1
学业优秀
曾获得过上海大学二等及以上奖学金,并且在专业学习方面有杰出表现,如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获得专业竞赛奖项、在媒体发表文章、获得发明专利等。
每系1名,共4名
创新实践
在校级以上创新创业类竞赛中获奖,或获得校级以上创新项目立项并顺利结项,或在"知行杯"及暑期社会实践等活动中获校级以上奖项等。
1
学生干部
在各级组织中担任学生干部,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才能和服务精神,表现突出,素质优秀,积极策划组织各类学生活动,并能提供代表性活动案例。
1
公益服务
热衷公益事业,乐于奉献,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1
文艺体育
具有突出的文艺或体育才华,热心参加各类文艺、体育活动和竞赛,参加过市级以上重大赛事活动或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1
卓越新生
仅限大一学生申报,即在大一新生中选拔表现优异的学生。
1
六、评选程序
"榜样引领计划"评审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个人自主申报、班级评议推荐、学院审定候选人、网上展示投票、公开评审答辩等五个评审程序评选出最终获奖人选。
1、个人自主申报:学生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请,在指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上交辅导员处。除全面发展类别和卓越新生类别外,其他类别均不能重复申请(即只有全能奖和新生奖可以与其他奖项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奖)。
2、班级评议推荐:辅导员及时审核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材料,并按班进行分项汇总后反馈给班主任,由班主任组织班级进行评议,推选出每个类别中最为突出的1-2名候选人(排序),推荐至学院参加全院评审。各班须于规定时间将班主任签署意见的材料上交"榜样引领计划"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院团委)。逾期不推荐视为自动放弃推荐资格。申请人无班级审核推荐,学院概不受理。
3、学院审定候选人:学院评审小组对各班级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初步评选出每个类别2名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围名单。
4、网上展示:通过学院学生会的微信公众号对20名候选人进行网上展示和宣传。
5、公开评审答辩:组织院级层面的公开评审答辩会,每位候选人结合PPT进行限时5分钟的个人陈述,随后由评委进行2分钟提问,在场其他候选人也可进行提问。评审结果由学校评委(占30%)、学院评委(占30%)、各系教师代表(占30%)和现场学生代表(占10%)加权计算得出,评选出10名获奖者和10个提名奖。
七、评选材料
1、个人申请表(申报时提交):
申请者向学院提交个人申请表、个人事迹材料以及相关佐证材料。其中,个人事迹材料以第一人称行文,字数1000左右。标题要求简练精确,突出个人特点;内容要求真实、具体、生动,建议多增加细节描述,避免材料简单堆砌。
请提交一式两份纸质材料,并将电子版发送至shusfa_hr@163.com。
2、网上展示材料(入围后提交):
(1)个人简介:2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专业、班级、主要事迹摘要。
(2)生活照:本人近期生活照1张(JPG格式,并以"学生姓名"进行命名)。
所有电子版材料请打包压缩后以"奖项+姓名"命名发送至shusfa_su@163.com。
3、评审会答辩PPT材料(答辩会前3天提交):
答辩PPT必须包含针对申评奖项的个人突出事迹成果汇报。
请在答辩会前3天以"奖项+姓名"命名发送至shusfa_hr@163.com。
八、时间安排
1、4月13日-4月18日,学生准备申请资料并提交申请,辅导员审核并按班汇总不同奖项申请资料,反馈班主任。
2、4月19日-4月25日,由班主任组织,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议,向学院提交推荐名单。
3、4月26日-5月2日,学院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初审,并在网上公示,确定入围名单。
4、5月3日-5月4日,对候选人进行网上展示。
5、5月5日,举行各奖项候选人的公开评审会答辩会。
6、5月6日-5月17日,为获奖者拍摄视频。
7、5月11日,榜样引领计划入围者分享会。
8、5月18日,颁奖典礼。
九、后续事项
1、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将汇编成册,存入学院档案,并通过新媒体渠道进行全院宣传。
2、获奖学生在学院组织的各类行业参观、实践、学习、交流等活动中拥有优先推荐权。
3、获奖学生在各类评奖评优、直研推免等工作中,作为重要参考依据给予优先考虑。
4、获奖学生应在专业分流教育和新生入学教育时承担一定的宣讲任务,发挥榜样作用,传播正能量。
5、获奖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规定,以身作则,严禁从事各种违法违规活动,一经发现,撤销所获奖项并严肃处理。
十、其他
1、此计划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2、未尽事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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