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放对象:本学院师生。
2.开放用途:本中心专业器材为教学及创作实践所用。
3.借用要求:借用器材者,需熟悉相关器材的使用,方可借用。
4.各基地主要保障本单位,当学院实验室设备出现短缺时,可向各基地适当调度。
5.设备借用采取网上邮箱预约方式。相关借用人员如需借用本中心仪器设备,在符合相关管理规定的前提下,须提前三天将需借设备及个人信息发送到以下邮箱:yssbjy@163.com。其中,yssbjy 即“影视设备借用”首字母缩写,预约邮件格式规定如下:
收件人:yssbjy@163.com
主题:设备借用—课内作业/课外创作—年级/系别—姓名—指导老师
相关设备借用明细请以word形式添加附件。附件的名称与“主题”相同。如预约邮件未按上述邮件范例填写,实验中心将不予受理。
6.设备借用将按照优先顺序,诸如教学计划里有实验安排的课内教学优先,学位作业优先、重要艺术创作优先等。实验中心将对申请进行排序,如无特殊情况,一般工作日当天可回复确认是否预约成功。
7.预约成功的人员请准时携带有指导教师签名的实验设备借用单,另附拍摄脚本或计划书,以及相关证件前来实验中心办理借用。如未准时前来办理,预约自动取消。
8.为保证教学及其他学院事务,特殊情况下,预约设备可临时调用。
9. 无特殊情况,不再接待无预约的设备借用。
10.其他事项请参阅《影视传播实验教学中心实验设备借用规定》。
影视传播实验教学中心
2016年11月1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