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届上海电影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的通知
一、评选对象
评选范围为2016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突出(补充说明:延长学籍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二、材料上报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2015年12月25日下午16:00前按要求将完整的材料上交到二教403室,过期视为放弃。
1、纸质材料:(1)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须用碳黑笔规范填写或打印,正反打印。(2)个人事迹,请以第三人称写。格式为:姓名+主要事迹。(上交申请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表格正反打印在一张纸上,事迹材料请附页)。(3)一篇核心期刊论文杂志封面、目录以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一份(专硕为省市级以上作品发表或获奖的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汪友宝老师,56332279/13817136565。
具体评选细则和表格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