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学年上海电影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5/11/13  汪友宝   浏览次数:

2014-2015学年上海电影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评选的通知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4—2015学年在我校全日制就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补充说明:研究生一年级新生和延长学籍的学生不参与评选)
二、评选标准
(一)上海大学优秀学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并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勤奋学习、成绩优秀,一般应该获得当年度奖学金;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
(二)上海大学优秀学生干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德才兼备,品学兼优;积极组织开展校院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有很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的作用。
(三)上海大学学生先进集体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团日活动。评选范围包括学生班级、团支部、团总支等集体。
三、材料上报
请有意申请的同学请于20151117日下午16:00按要求将完整的材料上交到二教403,过期视为放弃资格。
1、纸质材料:(1)申报登记表,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写。(上交申请表请勿改变表格格式,表格只能一页,不可随意调整,事迹材料请附页)。3)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以及论文首页复印件一份,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2、申请表及个人或集体的事迹电子版材料同时发送邮件至:xjwu0929@163.com;没有收到电子版申报表视同放弃。
联系人:汪友宝老师,56332279/13817136565。
具体评选细则和表格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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