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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艺术技术学院关于201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201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已经开始,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文件的精神和学校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实施细则如下: 一、关于推荐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情况,请见学校"通知"文件(教务处网页),相关内容不再重复。 二、对于推荐工作我院将遵照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的原则,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以确定的操作程序,认真做好这一工作。 三、按照学校的要求,为更好地完成推荐工作,特成立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郑 涵 副组长:许正林 聂 伟 陈伟平 组 员:赵为学 孙永超 杨卫英 郜 明 戴尔涛 洪代星 蒋 安 四、本次推荐工作我院推荐免试名额分配如下:
五、推荐条件 1.上海大学2015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等,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等。 3.成绩优良,截至2013-201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艺术类不低于3.0、非艺术类不低于3.2,且必修课无不及格(重修覆盖的亦可)。 4. 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级报名资格)。 5.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具备较好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在满足上述基本条件的情况下,学院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除学习成绩外,也要综合考虑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像献血等公益活动中的表现,还考量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对学生评价的基本思路是学习成绩绩点作为基本依据,加上相关专业实践成绩等有判定依据各类综合表现折合为绩点加分(综合加分),形成综合排名。 6.学习成绩:根据专业学习有所侧重,学习过程全面衡量的原则,确定以8门公共基础或学科基础必修课成绩和学生迄今为止的所有学分的平均成绩绩点作为考量标准。其权重为前者0.3,后者0.7。各专业的8门课程如下: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
新闻学专业
影视艺术技术专业
影视艺术技术专业(数字媒体技术方向)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告学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广告创意方向)
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策划与经营方向)专业
7.综合加分内容 综合加分内容包括德育优秀项、体育优秀项、竞赛实践项、论文(含报刊文章)发表项等。 1)德育优秀项 获国家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宝钢奖学金加分0.2; 获上海市奖学金、光华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干部加分0.1。 上述加分不能兼得,如获得两项取高分值项。 2)体育优秀项: 我院暂无参加国家级和市级各类运动会且获奖的学生。 3)竞赛实践项 因影视、广告,以及会展竞赛种类繁多,原则上选择具有权威性且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竞赛作为加分项目,加分项目分三个等级: a. 第一等 国际性、全国性影视、广告、会展等类竞赛,含ONE SHOW全球广告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大赛、金犊奖广告大赛、中国会展院校大学生专业技能大赛、中国高等院校设计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竞赛、影视作品在国际影视竞赛平台获得奖项(包括"上海国际电影节国际学生短片竞赛单元"、欧洲三大电影节短片展映单元等)予以加分:加分根据其获奖级别(影视作品要考虑作品长度),分为0.1、0.15、0.2三档套算。 此外,作品在CCTV频道播映,在国际影视竞赛平台获得入围、展映资格,根据其作品长度与奖项(展映)规格给予0.1的加分(包括"上海国际电影节中美大学生展映单元"、夏威夷电影节学生展映单元)。 b. 第二等 地区性或相当于地区性的各类竞赛(包括"北京大学生电影节短片大赛"、 "科讯杯"全国高校DV大赛、全国大学生DV大赛、上海大学生广告节广告大赛、四川电视节"金熊猫奖"等)予以加分: 加分根据其获奖级别(影视作品要考虑作品长度),分为0.05、0.07、0.1三档套算。 此外,作品在SMG等省级电视台播映,给予0.05的加分; c. 第三等 获得校院级别短片创作单项第一名的作品,可增加0.03分,获得大奖加0.05分。(该级别奖项包括"谢晋杯"、上海大学学生短片创作大赛等。如有多部作品入围"谢晋杯"或上海大学学生短片创作大赛,按照获最高奖项的一部作品给予加分,不再累计),作品在区县级电视台播映,获得大奖加0.03的加分。 注:1)一部作品(项目)如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按照最高奖项给予加分,不重复累计; 2)上述所有可加分影视作品的加分只适用作品的第一导演或第一编剧,如该作品为双导演,每位申请人可根据获奖级分别给予半额加分,同理,一部作品的导演与编剧两位同学同时申请加分,可根据获奖级别分别给予半额加分。 3)一位同学有多部作品(项目)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可累计加分,但所有竞赛的加分项目不超过3项。 4)论文发表项 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和CSSCI来源期刊发表3000字以上论文,每篇0.1分(排名第一为0.1分,排名第二减半为0.05分,第二作者以后无效); 学生在市级报刊上发表3000字以上深度报道,每篇0.1分(排名第一为0.1分。作为实习生可在指导教师排名之后作为第二作者加分0.05分。第二作者以后无效); 学生有作品在《文汇报》《解放日报》等正规纸面主流媒体以第一作者发表1500字以上的影视评论与文学作品,每篇0.03—0.05分,加分篇目最多不超过5篇; 学生在正规纸面媒体发表新闻稿件,市级每一篇0.01分,区级每一篇0.005分,加分篇目最多不超过20篇。 学生参与科研或发明项目获省部级以上学术或科技奖项,排名第一为0.2分,排名第二为0.1分,排名第三至第五为0.05分。 上述所有加分材料需附原件与复印件各一份。待院系检验之后,归还原件给申报学生。 上述各类加分项中未能予以界定的竞赛奖项及其加分级别,但学生认为具有相当的加分价值,可在申请中提出,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集体讨论判认,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具有界定及判定的解释权。 六、推荐工作进程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协同辅导员进行推荐,填写推荐表和推荐意见,另附该生相关获奖证书原件与复印件,由系汇总按专业排出名次后在 2.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建议推荐名单,在学院网页上公示同时张榜公布,公示3个工作日。于 本实施方案如有未尽阐述之处,请参照学校"通知"文件,如与学校文件精神有异,以学校文件为准。 本细则报学校批准后生效。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201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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