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2/06/19  洪代星   浏览次数:

关于申报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上海市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2-2013年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沪学位办[2012]8号)要求,现启动上海地方高校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申报工作。

学校要求相关学院依照教育部设立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有关精神,认真组织遴选学业成绩优异、学术创新潜力较大的研究生。为做好此项工作,通知如下:

1.  本通知中的大文科,指我校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

2.   申报条件

(1)  在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2)  目前已取得一定的学术研究成果(至少一项)

A.学术论文在国内外学术报刊公开发表或录用

B.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并论文编入会议论文集

C.参加专著或教材编写

D.经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持鉴定、验收通过,博士研究生项目排名前3名,硕士研究生排名前5

E.管理学科的专利成果,博士生专项署名,硕士生前3

F.艺术学科的个人画册(正式发行)、作品展览(省部级以上单位主办的展览)、主创作品(在省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或音像出版单位出版发行,署名第一、二)

G.未公开发表的成果(需有二名专业导师对其水平的鉴定说明)

(3)  具有较为详细可行的科研计划和学术交流计划

(4)  具有可预期且较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成果

3.项目资助额度

博士生2万元/项,硕士生1万元/项。

4.申报上海市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研究生需根据各学院具体要求,填写《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申报表》(附件1),2012622前,递交学院审核。学院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评审并汇总,填写《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情况汇总表》(附件2),经分管研究生教学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12625上午11点前递送到研究生部培养办。

5.学院递交材料

1)材料包括汇总表和申报表的电子版(EXCEL格式)和打印版

2)材料递交地点:宝山校区行政楼409

3)联系人:刘山莉

Emailslliu@shu.edu.cn

联系电话:66133509-11

各学院要认真填写材料并及时报送,逾期不再受理。研究生部将按照有机关规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结果另行发文公布。

 

附件1.大文科研究生学术新人培育计划申报表

 

 

上海大学研究生部

2012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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