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2009年度 影视学院研究生优秀学生评选细则

创建时间:  2009/11/06  汪友宝   浏览次数:

本细则分为三个方面,主要包括必备条件,加分条件,优先条件,具体细则如下:
一、必备条件
1、所有课程成绩必须大于或等于75分
2、必须有一篇核心或核心期刊以上的论文接受或发表,接收者需要接收函,发表者需要原文复印件,必须为第一作者(导师除外)。
3、社区评定必须在B或以上等级
4、必须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
二、加分条件
1、学生干部类别:
校研会主席10分,校研会副主席9分,校研会部长7.5分,校研会副部长7分;
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9分,学院党总支委员7.5分,支部书记7分,支部委员6分;
学院研究生团总支书记8.5分,副书记8分,各团支部书记6分,支部委员5分;
学院研会主席8.5分,学院研会副主席7.5分,学院研会部长6分,学院研会副部长5.5分;
各年级班长6分
以上分值必须是认定合格的学生干部才能够得分,认定不合格者不得分,具体认定:研会主席团、党总支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组成评委会,党支部及团支部及班长由党总支组成评委会,研会部长等由研会主席团组成评委会。
2、社区建设:
楼长5分,副楼长4.5分,部长4分,主任4.5分;合格的认定由社区的相关老师负责。
3、获奖加分:(考虑到专业奖励在奖学金中体现,基于扩大受益面的考虑,本荣誉不包括专业方面的奖励)
国家级一等奖第一作者8分(第二作者乘以0.6系数,其他作者2.5分),国家级二等奖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乘以0.6系数,其他作者2分),国家级三等奖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乘以0.5系数,其他作者1.5分);
省市级一等奖第一作者6分(第二作者乘以0.6系数,其他作者2分),省市级二等奖第一作者4分(第二作者乘以0.6系数,其他作者1.5分),省市级三等奖第一作者2分(第二作者乘以0.6系数,其他作者1分);
校级一等奖第一作者5分(第二作者乘以0.6系数,其他作者1分),校级二等奖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乘以0.6系数,其他作者0.5分),校级三等奖第一作者1分(第二作者乘以0.6系数,其他作者不得分);
校部门含学院级一等奖第一作者3分(第二作者乘以0.6系数,其他作者0.5分),校部门含学院级二等奖第一作者2(第二作者乘以0.6系数,其他作者不得分),其他作者不得分级三等奖第一作者0.5分(其他作者不得分);
以上荣誉的认定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老师负责
三、优先条件:(考虑到优秀学生没有物质奖励,只是对非上海生源的落户可以加分的现实,制定如下条件)
1、相同情况下,外地生源优先于上海生源
2、相同情况下,硕士生优先于博士生
3、相同情况下,没有获奖者优先于获奖者
四、以上未提及的情况有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处理
五、本细则于2009年11月6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工作的老师和各专年级各专业的学生代表开会时通过。
六、联系人:汪友宝老师,56332841/1381713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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