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9学年度上海大学影视学院研究生特种奖学金评定细则

创建时间:  2008/10/22  洪代星   浏览次数:

0809学年度上海大学影视学院研究生特种奖学金评定细则

  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特种奖学金的评定及管理办法(修订稿)》,结合影视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上海大学影视学院研究生特种奖学金评定细则》,具体操作情况如下:

一、现有奖学金的类别及等级:

1、"上海大学校长奖学金"只设一个等级10000/

2、香港新华集团总裁蔡冠深先生在我校设立的"蔡冠深奖学金";在博士生中设立一个等级;非定向、自筹学生奖金10000/人;定向、委培学生奖金5000/

条件:品学兼优且科研成果突出的本校博士研究生

3、上海宝钢集团公司在我校设立的"宝钢奖学金";只设一个等级

4、海外华人光华教育基金会在我校设立的"光华奖学金";设博士一、二等和硕士一、二等(条件见下);博士生:一等奖 2000/人;二等奖 1500/人;硕士生:一等奖 1500/人;二等奖 1000/

5、其他社会机构和个人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

二、奖学金评选对象的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上海大学在读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均有资格参加奖学金的评选,延长学习年限期间的研究生,一般不参加奖学金评选。在职研究生除"蔡冠深奖学金"外,不参加奖学金评选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热爱集体,关心他人,尊敬师长;品德优良,学习努力,刻苦钻研,本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或科研成果突出;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各类研究生集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在同等情况下,获得市级或市级以上荣誉者,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学院(系、中心)的党团学各项工作,在社区、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优异以及为学校、研工委、学院和社区的荣誉做出较大贡献者予以优先考虑

3、学位课、必修课或指定选修课成绩不低于75分。

4、必须在研究生部主页学位工作公布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

5、凡申请一等奖学金的研究生,必须在上海大学"研究生学术节"学术报告会上至少作一次学术报告;申请其它奖项的研究生必须参加"研究生学术节"学术报告会三次以上,否则将没有评选资格

6、在评选"光华"奖时,应确保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

7、每生每年一般只可获一次奖学金

附注:1、获得奖学金的研究生,学校或有关教育基会将颁发奖学金证书和奖金

2、对于获奖的同学,学校将进行跟踪培养,以准备申报国家及市级优秀学位论文

(二)否决标准(当年度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凡在本学年中受到各类处分及校、院、系(所)通报批评者,学术研究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者,有其它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者均无资格获得奖学金。

2、报到注册无故迟到者。

3、无故缺席全校首日教育一次以上者。

4、社区考核C等以下者。

5、在学校组织的各类党建考核中为"中"以下的研究生党员;干部考核不合格者。

6、无故从不参加研究生集体活动者;

7、申报奖学金的材料以当学年度为主,前一学年度获奖用过的材料,本学年度申报时不能再用,否则将作取消申报资格论处。

8、本学年度无故不参加奖学金授奖仪式的研究生,在下一学年度将被取消申报奖学金的资格。

9、在申报奖学金中如发现有作弊行为,除了取消其资格外,还将受到纪律处分。

附注:对于第4条,走读同学因不住社区,故评审委员会征询其所在班级代表和所属党(团)支部对其平日表现的意见,以示公允。

三、奖学金评定的实施办法:

1、对于二年级硕士研究生在符合奖学金评定的基本前提下,以课程学习成绩为主要评奖依据,各门课程成绩均须达到75分及以上。同时所发表核心论文的类别在学习成绩基础上的加分中有所体现,类别的划分以研究生部学位工作所公布的类别为依据。

2、对于博士研究生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在符合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以科研工作和论文发表情况为评奖的主要依据,以三年课程总成绩作为参考依据;在学位论文按期开题,论文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下,科研工作成绩较明显者优先。硕士研究生要求在上海大学研究生部学位管理公布的核心期刊上发表过论文,博士研究生至少发表过两篇以上(包括两篇)论文。

3、在评选"光华"奖时,应确保少数民族学生的比例;在同等情况下,积极组织和参加学校、学院(系、中心)的党团学各项工作,在社区、志愿者活动中表现优异以及为学校、研工委、学院和社区的荣誉做出较大贡献者予以优先考虑。

4、参评"宝钢奖学金"者,在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在科研工作上有突出成绩(其科研成果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或有较高的产品化和商品化价值的),或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已发表过两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

5、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出奖学金申报名单中综合排序最优秀者为"校长奖学金"候选人。条件:在符合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在科研工作中有突出成绩或在国内外重要刊物上至少发表过两篇以上论文(第一作者);同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如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团建、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校园文化等),获得国家、省市和学校有关组织表彰,为学校赢得荣誉的。

四、学术成果的计算方法细则:

() 二年级硕士研究生

1、学科成绩平均分的具体计算方法是:

总平均分=(各科成绩×各科学分)/总学分

例:总平均分=(英语成绩80×学分3+马克思成绩90×学分3+科学社会主义成绩85×学分2+专业英语90×学分2/总学分1086

注:英语免修同学可不计英语成绩,总学分中相应减去英语学分(英语选修课成绩不算分);成绩一律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2、论文发表加分的具体计算方法是:

1)在国际核心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 4分;第二作者 2.4分(第一作者为自己导师3.2分);其他作者 1.2

2)在研究生部学位工作公布的中文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3分;第二作者 1.8分(第一作者为自己导师2.4分);其他作者 0.9

3)在研究生部学位工作公布的国内权威和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2分;第二作者 1.2分(第一作者为自己导师1.6分);其他作者 0.6

4)在研究生部学位工作公布的新增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1.0分;第二作者 0.6分(第一作者为导师 0.8分);其他作者 0.3

5)有50000字以上收入专著中的加1.5分(该专著需已出版,如未出版需提供课题负责人证明、录用证明或出版社协议证明等材料)

注: 1、核心期刊统一参照学校与学院标准,具体参见研究生部学位工作网站相关文件。

2、普通会议论文一概不计分(但受邀参加会议可作为排序依据,获奖可加分,详见下,需提供邀请函,获奖需提供证书)

3、发表在增刊、专刊、特刊的论文一概减一个档次(如该论文在国内权威和核心期刊增刊发表则同新增核心期刊发表得分)

4、学术论文,以发表字数为认定基本标准,按学校规定不得少于3000字;翻译学术论文并发表者同"其他作者"

5、综述等也属于学术论文范畴,但一般的报道、访谈、采访、通讯、新闻稿等均不属于学术论文(具体论文认定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认定,同等情况下综述型论文比其它学术论文低一个档次)

6、科研成果应有相关证明(如三大检索证明,获奖证书,期刊封面、目录、正文首页、末页等复印件),否则将不予承认。有录用证明,半年后仍未正式发表的论文,除特殊刊物外一般不予承认。录用证明需附上杂志编辑部负责人联系方式

7、学术论文或作品获奖加分的具体计算方法是:

1)学术论文若获奖,则可加分,已发表的论文在原有加分基础上另行加分具体分值如下:省(市)级2分,国家3分,国际4

2)电影、电视专业拍摄的作品(需原创)获奖加分如下:

省(市)级2分,国家3分,国际4

3)不同参与者的分数折算如下:

影视作品:导演100%、编剧90%、制片80%,摄像60%,其他主要剧组人员均按30%计算,一律进到小数点后一位。

论文:第一作者100%,第二作者60%(第一作者为自己导师时为80%),第三作者30%,其他作者不再得分,一律进到小数点后一位。

4)获奖论文或作品依据获奖等级乘以系数进行加分,具体如下:

论文或作品获一等奖(最佳奖)×1,二等奖×0.8,三等奖×0.6,其他×0.2,所获奖项以何种等级计算如有疑问,可以由评审小组仲裁。例:某学生的DV作品在某一国际电影节上获二等奖,则加4×0.83.2

说明:1、如同一作品获多种奖项,只取其最高加分值,不重复累计加分

2、如同一作者(主创人员)在同一次比赛中不同作品获得多种奖项,只取最高奖项作品之分值,不重复累计加分

3、上报时应注明比赛名称,主办方,级别,由评审小组对其资质进行复审

(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

对于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在符合奖学金评定基本条件的前提下,以科研工作和论文发表情况为评奖的主要依据,以三年课程总成绩作为参考依据;在学位论文按期开题,论文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情况下方可参与申报。具体计分方法如下:

1、学术论文发表计分方法同上

2、三年课程总成绩平均分在7579(含7579)之间在学术论文分数基础上得0分,8083分之间得0.5分;在8486之间,得1分,在8789分之间得2分,90分以上得3分,平均分计算方法同二年级(但一律四舍五入取整数)

(三)其他奖励

所申请学年献血一次者,将在排序中有所体现;读研阶段中献血达二次者,在学术成果总分的基础上加2

(四)排序说明

1、由于各专业情况不同,针对二年级以成绩为主的考核方式,拟采取各专业调整分的办法进行横向比较,以最大限度追求公平。调整分方法为取各专业申请人中成绩最高的两位作为样本,然后将样本分数总和求平均分,与各专业最高两位申请人平均分相较,以差额的50%为该专业调整分,该专业所有申请人的成绩在与其他专业申请人进行横向比较排序时增加调整分计算(为降低计算量,所有平均分均四舍五入取整数)

例:全年级样本总平均分为85,新闻学最高平均分为83,艺术学最高平均分为87;则对于新闻学调整分为+1;艺术学调整分为-1。若新闻学某申请人成绩为80,调整后则为81

说明:同专业内排序不适用调整分,三年级因考核排序不以成绩为主,故不采用调整分

2、在学术成果总分相同情况下,依照以下排列顺序(注:同等条件以0.5分为上下区间 例:A同学总分20分、B同学总分19.5C同学总分20.5,则ABC为同等条件,BC不是同等条件;排序时以从高到低进行,即AC先排,若C排在A后,则B无权与AC再排序;若A排在C后,则AB继续排序,C排序在AB前,不再参与排序)

1)二年级按照:有学术成果(发表论文数、学术质量、作者排名,论文或作品获奖情况和受邀参加学术会议级别等)>平均成绩>学生干部>少数民族>参加献血>通过英语六级(或相应其它外语等级)>其他奖励(含以往奖励)>平时表现

2)三年级按照:学术成果(发表论文数、学术质量、作者排名,论文或作品获奖情况和受邀参加学术会议级别等)>当年度有无荣誉或奖励(如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员等)>学生干部>平均成绩>少数民族>参加献血>通过英语六级(或相应其它外语等级)>其他奖励(含以往奖励)>平时表现

3)学生干部以申请奖学金年度所担任职务为依据,排序本年度拟为:同级:党>研会>>班级;非同级:校级>总支>支部;兼职者以最高级别为依据;若学院认可的干部可在同等情况下优先

4)所获奖励和荣誉排序依照国家级>市级>校级,同级别视同等效力,同级别多项荣誉最多只可累计两次

例:三年级同学A和同学B总分均为20分;两人均在核心期刊发表有二篇论文;当年度A获得了校级优秀学生干部,B获得了校级优秀学生(同级别荣誉等同);两人均为党总支委员,但A平均成绩为88B86。此时则依照排序原则,A排序在B前。

5)学术论文质量由院学术委员会认定,评审委员会不做认定(但在排序因素皆比较接近等特殊情况下,可在代表会上参考与会老师和同学的意见按常识做出初步判定以便于排序)

6)平时表现参考党员、社区等考核成绩和老师、党总支、同学等的反馈情况认定

7)最终排序依照三年级和二年级分开进行,同年级中因已采用调整分,故年级内排序不再区分专业

 

五、奖学金评定的实施步骤:

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应体现自下而上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我院将在学校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学院的特点,制定实施细则和操作程序,这些条例应进行公示,告知每一位研究生,并报研究生工作党委备案,使奖学金评审更为规范化、透明化

2、本人申请:本人应实事求是地填写"上海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申请表"(其中论文请标明字数),并附上有关材料:本学年度小结;成绩单(研究生部网站下载);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取通过的最高级别);参加本学年度研究生学术节情况说明;已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目录、论文首页、论文末页含注释页(最好是原期刊或全文,复印件可);待发表论文的录用通知及该杂志负责人联系方式(复印件可);收入专著文章(50000字以上)原稿电子版以及录用证明(负责老师证明或出版社协议,复印件可);其它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其它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导师审阅:由学生本人申请交予导师,导师应根据研究生本学年度课程学习、科研和论文工作等诸方面的情况,审阅表中所填内容,在"导师意见"一栏内提出意见并签名(如遇导师不在上海等特殊情况可由学院另行安排)

4、本人将申报材料送至学院指定老师处(申报填表前请仔细阅读"细则",有问题请咨询学院评审委员会,对于"细则"内已明确说明的问题老师可不予回答)。

5、学术报告:所有申报者需参加由学院组织的学术报告会,面向全院汇报自己的研究成果,并由专业老师做出点评和参考意见。

6、学院审核:评审委员会是最终评审组织机构,由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负责组成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所有申请人都需严格按照此"评定细则"进行排序,在此基础上写出组织意见并签名,同时对研究生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进行核对,根据本学院的评审细则以及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条件和获奖候选人的名额分配比例等进行评审,确定获各类奖学金的候选人名单

7、公示: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必须公示五个工作日以上,以接受学生和教师的监督。公示期满后各学院将奖学金候选人名单及所附材料一并交研究生工作党委

公示标准格式如下:

研二:

姓名 A

第一学年学科成绩平均分 85

发表论文情况(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年月)

例:《……》,《当代传播》,××××年第×期

2.0分)

 总分 87

研三:

姓名 B

 发表论文情况(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年月)

 例:《……》,《当代传播》,××××年第×期

2.0分)

三年学科成绩平均分

 88分(2分)

 总分 4

8、学校审定:研究生工作党委组织相关部处组成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的专家对获奖候选人作审定

9、"校长奖学金"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及材料还需送"校长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审定;"宝钢"奖的获奖候选人名单及材料还需送"宝钢"奖评委会和专家审定

 

注:

1、本评审细则已针对《上海大学2008年度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情况做出了相应调整。

2、具体评定方案以影视学院网站和最终公开版为准。

3、附件有3样,分别是"奖学金申请表"、"研究生部成绩单"和"自作成绩单举例"。

 

有任何问题请与洪代星老师(56333674)联系。

 

                                               

上海大学影视学院评审委员会

                                                      

2008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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