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学院2009年推免复试方案

创建时间:  2008/10/06  洪代星   浏览次数:

影视学院200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

根据上海大学上大内(2008198号文件精神,结合影视学院实际,现将我院200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复试原则

复试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和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学校规定的相关细则,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

二、组织机构

在学院统一领导下,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金冠军

副组长:张敏、刘日宇、陈伟平

组员:戴元光、张文俊、吴信训、金丹元、蓝凡

秘书:洪代星、蒋安

三、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分配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各学科点实际接受名额(不含优干、艺术特长生)如下:

新闻传播学:4

广播电视艺术学:2

电影学:2

艺术学:1

数字媒体:1

四、复试内容

复试以面试为主,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和外语水平。

面试不及格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成绩评定

复试总成绩共300分。

其中推荐成绩200分,按照级点4.0=200分折算;面试100分,其中专业面试80分,外语口试20分。

复试总成绩=推荐成绩+面试成绩。

六、拟录取标准

面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成绩合格者按分数从高到低提出拟录取名单。

凡在推免过程中发现有欺诈舞弊行为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结果将在复试后2个工作日在我院网站及招贴栏内张榜公布。

 

七、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于107日下午1点分两组进行,报新闻传播类为第一组,报艺术类与数字媒体与技术运用的为第二组。

第一组复试地点:四教501

第二组复试地点:四教404

复试结果将于1010日前公布,并上报研究生部。

 

本实施方案如有未尽之处,以研究生部有关规定为准。

 

上海大学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2008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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