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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学院关于200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的实施方案 2009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已经开始,学校根据教育部[2008]20号文件《关于下达200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制定颁发了上大内(2008)198 号文件,根据学校文件精神,特制定我院实施细则如下: 一、关于推荐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情况,请见学校上大内(2008) 号文件(教务处网页),相关内容不再重复。 二、对于推荐工作我院将遵照公平、公正、公开、宁缺勿滥的原则,按照学校的相关规定,以确定的操作程序,认真做好这一工作。 三、按照学校的要求,为更好地完成推荐工作,特成立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长:金冠军 副组长:刘日宇、张敏、陈伟平 组员:赵士林、林少雄、孔秀祥、杨卫英、洪代星、万喃喃、朱亦春 四、本次推荐工作我院推荐免试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为10名(推荐比为1:2,即20名),推荐免试直升外校硕士研究生名额3名(实际额,不设推荐比),根据各系学生数、专业特点等实际情况,现确定各系名额如下: 影视艺术系推荐攻读本校名额为4名,推荐直升外校名额1名; 影视工程系推荐攻读本校名额为5名; 新闻传播系推荐攻读本校名额为4名,推荐直升外校名额1名; 广告学系推荐攻读本校名额为7名,推荐直升外校名额1名; 五、推荐程序: 推荐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的实际工作分推荐和面试录取两个阶段。 在推荐环节,各系按推荐名额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学院,由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推荐原则的要求审核确定,考虑到审核的变化因素及时间因素,各系可另确定1~2名候选学生上报,但一定要明确正常情况下按正式推荐的学生考虑。 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议定推荐名单后,将按要求张榜公布,如无异议,正式确定推荐名单。 推荐名单是指能够参加面试录取名单,在面试录取阶段,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学院各学科的专家进行复试,复试后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排名,确定10名建议录取直升攻读本校硕士研究生名单。该名单将按要求张榜公布,如无异议,上报学校推荐工作小组,最后结果应以学校推荐工作小组审核意见为准。 本院学生从优秀学生干部、文艺、体育特长生等其他途径(不占本院名额)获得推荐的,在公示时按同等要求一起排序,但加注说明。 推荐直升外校研究生名额学院实际为3名,不设推荐比例,学生所在系应按学生的综合排序顺位考虑学生校内或校外的志愿。考虑到也许具有推荐外校名额的某系无学生申报,所以各系可另外准备推荐外校的备选人员,如出现这一情况,则无申报外校的系自行放弃这一名额,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将在其他系的备选人员中审核确定。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按推荐原则的要求审议确定3名推荐名单,议定推荐名单后按要求张榜公布,如无异议,正式确定。应强调,选择推荐免试直升外校硕士研究生另外存在外校录取的环节,如不被外校录取,则该推荐资格失效,该生不能再参加校内直升推荐,所以学生在报名时要慎重考虑。 六、推荐原则 推荐工作将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推荐、保证质量的原则,被推荐的学生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转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2008届春季班本科毕业生(如按条件被推荐者,需保留其本科学籍至2008年硕士生入学),2009届春季班学生如满足提前毕业条件并备学院确认,也可报名申请被推荐。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3.根据专业学习有所侧重,学习过程全面衡量的原则,确定以8门公共基础或学科基础必修课成绩和学生迄今为止的所有学分的平均成绩绩点作为考量标准。其权重为前者0.3,后者0.7。 市三好学生,市级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参加市级以上(含市级)组织的各项单科(项)竞赛获奖学生可优先考虑。 各专业的8门课程如下: 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新闻学专业:
影视艺术技术专业
影视艺术技术专业(艺术类)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艺术类)
广告学专业
艺术设计专业
广告学(会展策划与经营方向)专业
会展艺术与技术专业
4.大学英语CET-4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具备2005年6月考试改革后的CET-6级报名资格。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通过国家规定的体锻标准(特殊情况另行考虑)。 七、推荐工作进程 1.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班主任进行推荐,填写推荐表和推荐意见,另附该生成绩大表,由系汇总后在9月18日前(包括)送交学院推荐工作小组。 2.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议定建议推荐名单,张榜公布公布5个工作日。 3.在10月6日至10月13日期间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学科专家进行复试,复试的方法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试后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和复试情况进行综合排名,确定建议录取名单并公布5个工作日。 4.上报学校推荐工作小组,审定推荐名单,经主管校长批准后公布。 5. 建议推荐名单中的学生如报考本校外院的专业,则从第3项起参照该院的要求实施,注意按学校规定,学生只能申报与本科专业相近的硕士专业(面向全校招生的专业除外); 由优秀学生干部、文艺特长生等其他途径推荐但报考我院专业的学生,从第3项开始实施; 另有法学院本硕连读班和社科学院等面向全校招生,不占学院推荐名额,且可同时申请本院直升,希望学生积极报考(另行到相关学院报名),如同时被录取可由本人在10月13日15:00之前作出选择,空出名额按顺序替补。 6.推荐免试直升外校硕士研究生在第一阶段进程同本条1和2项,为把握时间,在张榜公布时,名单上的被推荐学生即可与外校联系,但如有对推荐名单的异议,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重新审核该异议成立,则所涉学生的推荐资格无效,该名额按顺序递补。 本实施方案如有未尽阐述之处,请参照学校上大内(2008)198号文件,如与学校文件精神有异,以学校文件为准。 影视艺术技术学院 2007.9.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