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创建时间:  2008/06/23  罗清池   浏览次数:

2009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通知

 

各位老师:

 

       2009年上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申报通工作现已开始,现将有关2009年度科研创新项目的申报要求及条件通知如下:

12009年度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分自然科学类项目和人文社科类项目,每类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类项目资助额度为重点项目5万元、一般项目3万元;

2.项目研究年限一般为1-3年,项目起始日期为20091月;

3.申报重点项目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45周岁及以上正高级职称者只能申报重点项目;

5.中科院院士、长江学者、国家杰青、教育部新世纪人才获得者,以及承担过或在研国家重点项目、部市级重大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此次创新项目;

6.历年市教委课题(含教委重点项目)在20081231之前未能结项的者不得申报,可于期限前结题者可以申报。

 

请申报教师于73日前将《申请书》一份(含1份原件)、电子版一份,送交院办周燕处。联系电话:56331396

 

表格下载请登陆上海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处网页。

 

 

附件:

1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报一览表

2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

    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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