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根据《上海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上海大学研究生学籍注册实施细则》,研究生应在春季学期开学时及时完成学籍注册,对无故未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注册或暂缓注册的研究生,应予以退学处理。截至目前,上海电影学院共有 1 位研究生未完成学籍注册。 现通知以下未完成学籍注册的同学于2026年 5 月 31 日前到 上海电影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5月19日- 5月31日。公告期内,若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上海电影学院(021— 56333674 )反映。公告期满后,学校将对未注册的研究生按规定进行处理。 上海电影学院 2026年 5月 19 日 附:未注册研究生名单(博士1人,硕士 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