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影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24/09/10  王超   浏览次数:

为加快推进教育强国建设,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上海大学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4】154号),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特制订学院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优化调整,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选拔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和培养高素质人才。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建立科学遴选的评价体系,突出考察本科阶段的学业表现,严格审定综合评价加分指标。

3.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各类学生权益。充分保障学生知情权和申诉渠道畅通。

4.坚持严格管理,全力维护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的推免工作规章制度、人员管理制度、回避制度,严格执行政策。

、推免名额下达数

教育部通过“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下达给我校2025年推免总名额,含“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名额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专项名额。

学校坚持稳妥优化存量结构,按照专业毕业生人数、上年度学生考研情况及学位点建设等情况进行名额分配。优先向“双一流”建设学科,基础学科、交叉学科、前沿学科等国家战略急需学科,及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重点人才培养改革等对应学科倾斜。各学院专业具体分配名额下达至各学院。

如果各专业符合学校推荐基本条件的学生数少于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多出的名额由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各专业推免名额和可推荐人数如下:

专业

推免名额

可推荐人数

表演

2

3

电影制作

2

3

动画

4

5

广播电视编导

7

9

数字媒体技术

8

10

戏剧影视导演

2

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2

3

影视摄影与制作

2

3

戏剧影视文学

2

3

三、推免申请范围及条件

1.推免申请范围: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录取须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或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侨招生范围,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学兼优,身心健康。

(2)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系统掌握本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专业实践的能力和基础,以及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潜质。不存在任何有违学术道德、专业伦理等行为。

(3)本科阶段学业成绩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基础指标,学业成绩使用学生在相关课程获得的首次成绩,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理工类、艺术类专业学业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00,人文类、经管类专业学业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重修后不及格的必修课程。

(4)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5)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待遇。如学生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院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四、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

1. 遴选指标的组成。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3-2024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首次获得的平均成绩绩点(以上海大学教务部公布的数据为准),该数据请到各专业负责人处查阅。(权重75%)

(2)积极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在使用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的基础上,将学生本科阶段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有组织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及科研创新成果、参赛获奖等,作为推免生遴选的加分指标,纳入推免生遴选综合评价体系。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权重25%)

第一类:参军入伍服兵役

权重为30%:圆满完成兵役任务系数为0.80;圆满完成兵役任务并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系数为0.85;圆满完成兵役任务并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系数为0.90;圆满完成兵役任务并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系数为1.0。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供核验、存档。

第二类:志愿服务

权重为10%:志愿服务时长累计不足20小时的系数为0.8;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系数为0.9。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系数加0.1;获得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系数加0.05;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系数加0.05。若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由各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2024年8月31日。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项所有加分。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

权重为5%:申请者需经过学校国际部国际组织实习,由国际部核定获得的系数。

第四类:科研成果

权重为25%: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符合标准的C刊论文系数为1.0,发表符合标准的核心期刊论文系数为0.75。与指导教师联合(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发表符合标准的C刊论文系数为0.5,发表符合标准的核心期刊论文系数为0.25,需提交指导教师出具的推荐信。只计算一项代表性成果,不做多项成果累计。

第五类:竞赛成果

权重为25%:获得符合标准的国家级(国际级)一等奖系数为1.0;国家级(国际级)二等奖系数为0.75;国家级(国际级)三等奖系数为0.5。如获奖作品系多人共同创作,只计算前四名主创(以获奖证书姓名排序为准,如获奖证书无明确姓名,则只计算给第一主创),相应系数为:四人比例为0.4、0.3、0.2、0.1;三人比例为0.5、0.3、0.2;两人比例为0.6、0.4。只计算一项代表性奖项,不做多项累计。

符合标准的国家级竞赛名单如下:

竞赛主办单位

竞赛名称

级别

教育部等

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原“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国家级

共青团中央等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国家级

共青团中央等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国家级

教育部

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

国家级

教育部高等学校动画、数字媒体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全国大学生原创动漫大赛

国家级

中国人工智能学会

全国大学生数字媒体科技作品及创意竞赛

国家级

中国高校影视学会

中国高等院校影视学会“学院奖”

国家级

中国教育技术协会、中国教育技术协会影视传媒专业委员会

“科讯杯”国际大学生影视作品大赛

国家级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

中国国际动漫节“金猴奖”

国家级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深圳市人民政府

中国国际新媒体短片节(金鹏奖)

国家级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

权重5%

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获得1-3名,系数为1.0;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获得4-6名系数为0.85;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获得7-8名系数为0.7。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得前8名系数为1.0,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学生运动会获得前6名系数为1.0,获得7-8名系数为0.85。只计算一项代表性奖项,不做多项累计。学生需提交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由各单位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认定时间截至2024年9月2日12时止。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项所有加分成绩。

第四类项目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正式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不含书评、会议综述等),或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限指导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学生与其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的科研成果,原则上不纳入加分指标认定范围。第五类项目参赛获奖一般应为独立参加或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限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标准和要求)。

各单位应按照“权威、可信、从紧”原则,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成果等学术专长。各专业成立材料审核专家组。专家组一般不少于5人,可根据需要邀请本研究领域校外权威专家、相关期刊杂志单位或赛事主办单位等,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各专业应组织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生在所在专业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

3.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 75%;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总权重25%,学生如在每一类别内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

(3)如申请学生所获得的推免遴选综合成绩相同,则学业首次成绩平均绩点高的排名优先。

五、推免工作的组织与管理

学校坚持推免工作一把手负责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

学校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上海大学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推进本校遴选推荐工作。学校分管本科教学和分管研究生教学的副校长担任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组员由教务部、研究生院、法务办、信访办、学工办、团委、体育学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部。

各单位成立“上海大学XXX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制订本单位推免工作方案,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单位推免生的遴选工作,组长应由院长担任,成员应不少于5人,至少包括学院主要负责人以及分管本科教学和分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等。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工作由学校团委研究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

“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专项工作由所需专业所在学院组织实施,名额已下达至相关学院。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校院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学校信访办负责受理师生对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工作的意见或异议。

上海电影学院推免工作的具体安排

9月8学院成立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和制订上海电影学院推免工作方案、推免办法,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学院推免生的遴选工作。

9月916:00前,学院召开推免工作专题会议,审议学院推免办法,并报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

9月1011:00前,学院公布推免生名额、推免办法,并报教务部审核。

9月13日11:00前,学院各专业组织学生报名并填报《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各专业参加2025年上海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的同学将志愿服务相关佐证材料交至2教404学院团委王潇敏老师处。参加2025年上海大学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的同学将其他所有佐证材料交至各专业负责人处。

9月1416:00前各专业组织材料审核专家组(不少于5人)对学生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等的真实性进行审核鉴定。对于与指导教师联合发表论文或参赛的,指导教师应出具推荐信,客观陈述学生在联合成果中所作的实际贡献。各专业组织提交科研创新成果、竞赛获奖的学生在所在专业一定范围内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要录音录像。各专业材料审核专家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公开答辩等情况,给出明确审核认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各专业根据遴选指标以及相关材料审核专家、职能部门反馈的指标情况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本专业拟推荐名单上报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延长校区第二教学楼302室)。

9月1616:00前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综合评价学生各方面表现。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各项加分及结果、回避关系标注等;公示日期不得少于3天),同时以书面形式向教务部报送“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推荐2025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报告”,报告本单位推免工作开展情况,并附推荐名单汇总表(Excel文件电子版及其盖章扫描版)及相关材料。

“研究生支教团”专项应及时将拟推荐学生信息报送学生所属学院,经学院审定同意后由校团委统一报送教务部。

9月20日后,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名单。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拟录取名单等重要事项均须事先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学校党委汇报。

六、注意事项

1.各单位要坚决落实“集体研究、集体决策”机制,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会议审议,并以书面或会议形式向本单位党委汇报推免工作相关制度、办法、实施细则及拟推免名单等重要事项,单位纪检监察人员要对推免工作实行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推免生名额(含专项计划)和选拔标准,按照学校的推免工作要求制定具体推免办法,并报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坚决杜绝弄虚作假;严禁搞变通、打折扣,杜绝出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

2.各单位建立健全回避制度。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申请回避;如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的,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本单位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若子女在本单位参加推免时,应主动向本单位报备,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应签署《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承诺书》。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应主动报备。

对未按规定报备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和录取资格。各单位在公示拟推荐名单时,应对有回避关系的推免生进行明确标注。

3.各单位应畅通咨询及申诉渠道(包括咨询及申诉受理部门、受理时间、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和通讯地址等),建立完善接诉即办机制,对相关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反馈。如发生各单位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学校提出申诉,最后由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4.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5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各单位在推荐选拔时应做好调查、了解和宣传工作。

5.对于未达到学校提出的大四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的推免生,未取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本科毕业证书的推免生,推免拟录取后至入学前触犯法律或受到处分的,以及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存在考试作弊、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或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推免生资格。

6.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7.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承诺均无效。

8.上海大学2025年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由学校研究生院另行发文。

推免生推荐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1.推免工作咨询及意见反映电话:

工作咨询联系方式:教务部 史老师

66130833*8001,shixinyi1011@shu.edu.cn

2.投诉及申诉联系方式:信访办 李老师

66132134,shuxfb@oa.shu.edu.cn

3、上海电影学院 文老师,56334043, wen8002194@shu.edu.cn

上海大学上海电影学院

202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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